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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分开12年后畸恋 哥哥最后杀害了妹妹

发布时间:2016年2月6日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父母离异,年幼的广西兄妹被迫分开,12年后相认。哥哥李图强(化名)一心想促成家庭团圆,没想到在顺德打工期间,却与妹妹发生畸恋,最后还亲手杀害了妹妹。

  案发后,哥哥只求速死。2008年11月,佛山中院一审宣判,李图强犯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但考虑到他因家庭矛盾一时冲动杀人,且认罪态度好,故酌情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近日,佛山市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联合制作的《法治佛山》节目,首次全面呈现这宗两年前的兄妹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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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血案

  法医鉴定,双肺、肝脏破裂,受利器所伤,怀疑死亡前后曾遭到性侵犯。

  2008年5月6日,顺德警方接报,一房东在出租屋内看到一染血的编织袋,散发臭味,打开后发现里面有一具保存完好的女尸。

  多名警员奔赴案发现场。出租屋内,女尸由棉被包裹,身着咖啡色上衣,下穿黑色牛仔裤,未着内裤,双脚赤裸,口唇苍白。法医初步鉴定,女子双肺多处破裂、肝脏破裂,是受利器所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并怀疑死亡前后曾遭到性侵犯。

  经走访得知,死者是当地一家娱乐场所的员工,叫陈李芸(化名),21岁,广西人。“平时在这里出出进进,我看见很久了,就像情侣、夫妻。”一街坊说。警方获悉,陈李芸有一男友,叫李图强,23岁,案发出租屋就是李图强所租。此时,”李图强已不知去向。两天后,警方在南海区一旅店内抓获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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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兄杀妹

  接受讯问时,李图强第一句话就说,杀害的是亲妹妹。

  接受讯问时,李图强交代了一个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情节。他第一句话就说,杀害的是自己的亲妹妹。此外,他承认对尸体进行了奸污。

  鉴定显示,李图强的D N A与陈李芸相似度很高,之后对其父亲的D N A鉴定发现,他俩的确是同胞兄妹!一起普通案件,上升为一宗扑朔迷离、涉及伦理道德的奸杀案,在当地引起了轰动。

  李图强为何要杀亲妹妹?是有精神疾病还是有难言之隐?面对警方的讯问,除了对杀妹事实供认不讳外,李图强对其他提问却保持沉默。与此同时,精神鉴定出来了,李图强没有精神病,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之后,顺德警方侦查认定李图强涉嫌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当年8月8日,顺德区检察院将案件报送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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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幼分离

  李图强说,他想让父母重归于好,这是他与母亲、妹妹相认的唯一目的。

  亲兄妹为何一个姓李一个姓陈?他们怎么会成为众人眼中的情侣?哥哥为何残忍地杀害妹妹?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李图强讯问中,他大多低头不语,实在蒙混不过,便推托不记得了。

  “你希望法院判处你什么刑罚?”检察官问。“死刑,立即执行!”李图强回答得坚决。承办检察官发现他情绪波动,遂聊起家常,李图强终于放下戒备,道出了父母离异、兄妹分离的过往。

  1993年,李图强8岁,妹妹李芸6岁。当时父母离婚,他跟父亲留在广西生活,母亲带着妹妹去了北方,并把女儿的姓改成了外婆的姓。此后,父亲再婚。李图强小学毕业那年,父亲不小心跌断了腿。

  初中毕业后,李图强外出打工,以养活残疾的父亲。2005年年底,他在浙江打工,得知母亲和妹妹回广西看外婆,就辞工回广西相认。“我就是想跟属于自己的一家人团聚,组个家庭吧。”李图强事后接受采访说,他想让父母重归于好,重新组建家庭,这是他与母亲、妹妹相认的唯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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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妹同居

  李图强回忆“可以说是形影不离的。我觉得我们更像恋人。”

  2007年,相认后的李图强和陈李芸来到顺德,一起在一家娱乐场所打工,都住在单位宿舍。

  同在异乡,互为依赖,分离12年的兄妹越来越亲密。“有时我下班她没下班,我就去她那里接她;有时她下班我没下班,她就在门口接我。就这样,可以说是形影不离的。我觉得我们更像恋人。”李图强回忆。

  一次下班后,正处于青春萌动期的两兄妹发生了性关系。“发生完之后,我已经知道这个是事实了,我说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我们还是最好的兄妹。她也说是的。”李图强供述,事后两人仍保持了一段时间的性关系。

“当他们相认后,李图强对他妹妹,或者他妹妹对李图强,首先建立起来的,可能是一种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喜爱,因为他还没有真正领会到兄妹之间的生活或者说是亲情。”承办检察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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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杀妹

  “她说我们之间什么都不是。我非常绝望,无法控制,拿起凶器在背后杀死了她。”

  李图强供述,2007年12月,妹妹开始以各种借口避开他,并说想分手,叫他不要找她、烦她。2008年初,陈李芸在娱乐场所上班期间,结交了新男友,益发疏远哥哥。

  2008年4月底,由于失业,李图强开始向妹妹索要生活费,两人经常为此争吵。5月6日,陈李芸想托哥哥带东西给母亲,便来到李图强在大良的出租屋(即案发地)。李图强又向妹妹要钱,说要给父亲寄生活费。陈李芸不肯,“他又没养我,凭什么给他生活费?你自己不会挣?”她转身要走。“父亲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你也有份。”李图强答道,此时他即将失控。

  李图强回忆,当时两人吵得一塌糊涂,“她说我们之间什么都不是。”李图强说自己“非常绝望”,“我无法控制,趁她不注意时,拿起凶器在背后杀死了她”,“连捅了多少刀都不知道,整个人好像麻木了。”

  李图强还供述,他正在拖地上血迹时,陈李芸的手机响了,接通后有男子说话。他马上按掉电话,猜想一定是妹妹的男友。

  当时,他很想知道妹妹与男友当天有无发生性关系,就脱掉陈李芸的衣服,对尸体进行奸污。“他这种性行为,反映出他对妹妹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承办检察官说。

  事后,李图强呆站着,抽了根烟。沉默良久,他动手清洗地上的血迹,用棉被包好尸体,装入编织袋,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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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处死缓

  李图强没有上诉,目前在监狱服刑。

  2008年10月24日,这起轰动一时的亲兄杀妹妹并侮辱尸体的大案在顺德区法院开庭审理。

  当年11月,佛山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李图强的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应予严惩。但考虑到他一时冲动杀人,又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预谋的恶性凶杀案件有别。此外,李图强归案后如实认罪,认罪态度良好,故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之后,李图强也没上诉,目前在监狱服刑。

  探视

  “我情愿选择判死刑立即执行”

  近日,佛山市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联合制作的《法治佛山》栏目摄制组,在当初案件承办人的陪同下,来到监狱探视了正在服刑的李图强。

  “自从进了看守所,我给父母写过信,可他们都没回信,我很失望。”李图强说,相认后,母亲想弥补自己,但又不想与父亲合好。“妹妹的继父对她很好,我妈和外婆对我都很好,但我不知道她们是不是真心对我好,我的愿望是一家人在一起,放弃仇恨。”李图强还说,刑满出狱后,自己无法面对社会,“我活了这么多年什么苦都吃过,所以我情愿选择法官判我死刑立即执行。”

  探视后,承办检察官也很意外地收到了一封李图强的来信,信中内容令人叹息。

  “人是一种善变的动物,我曾认为我很善良,也相信每个人都很善良,但是善良的背面也许就是邪恶。虽然这种邪恶不属于他本身,需要受到外界强烈的因素来激活,然而一旦被激活,那是可怕的,比邪恶还邪恶,是自己无法控制的!”信中李图强还说,“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或制止,就会造成严重的悲剧惨案。”

  反思

  感觉不到亲情心中积生仇恨

  本案承办检察官介绍,这起悲剧与李图强自幼缺乏关怀与亲情不无关系。当同龄孩子在温暖的家庭中度过快乐童年时,李图强却缺少关爱温暖,慢慢产生自卑、仇恨的心理,他渴望亲情却得不到,因而怨恨纠集。

  “那时候觉得无依无靠,一点都没有那种亲情的感觉。”李图强回忆,父母离婚后,因就读的小学离家太远,父亲让他寄宿在大伯家,但大伯夫妇并不欢迎他,经常对他打骂。李图强渐渐变得沉默内向,成绩也快速下滑。

  其间,父亲已经再婚,继母脾气不好,放假在家,只要李图强稍有犯错,就要责骂。“在继母那里我已经养成了仇恨,非常地仇恨。”

2005年,李图强与母亲及妹妹相认,但两年后悲剧发生。“我觉得很失败,自己所追求的完美幸福的家庭根本不能实现,让他们去相认父亲,多见几次面,也不能实现。作为兄妹,又走错了路,培养错了感情。”李图强接受采访时说到此,失声痛哭。

  采写:南都记者 海鹏飞 实习生 陈磊 通讯员 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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