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离婚后,可否变更子女抚养权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夫妻离婚后,孩子一般归一方抚养。之后,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呢?

 答案是:可行的。

 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只要双方可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果一方想变更,另一方拒绝,则要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要求人民法院支持变更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愿随另一方生活,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0521693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