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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亲家因为子女婚姻的不和引发斗殴受伤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1日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父母自从结婚开始就有操不完的心,结婚后要生小孩,生小孩后要抚养小孩,到了一定的年龄要上学,等学上完了大约就是结婚的年龄了,这不,听说自己的宝贝的女儿在婆家受到欺负,就上门来惹事了。最终还吃上了官司。

  安徽省霍邱县村民陈海因女儿婚姻问题与亲家张四理论,双方言语不和发生撕殴,陈海持木棍致张四轻伤。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海拘役六个月,并赔偿张四各项经济损失8901元。

  2014年4月16日22时许,陈海及其大女儿陈梅因其二女儿陈琴离家出走到张四家中询问情况,双方发生争执并厮打。陈海持木棍朝张四左侧腰背部砸了一下,致张四左侧第10、11肋骨骨折。经霍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张四左侧腰背部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张四于2014年4月17日至同年4月29日在霍邱县中医院住院治疗,住院12天。经该院诊断,张四伤情为:多发性软组织损伤;左侧第10、11肋骨骨折。审理期间张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陈海赔偿其各项损失10万元。

  霍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应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四要求被告人陈海赔偿损失,合理、合法部分应予支持,超出赔偿范围部分不予支持。被告人的辩护人关于被害人有过错的辩护意见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本案在审理期间,经该院主持调解,未能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从轻判处。

  父母要插足儿女的婚姻生活往往是因为儿女的婚姻经营不善,或者担心儿女过的不开心不幸福。但是要知道,父母要学会试着放手,让自己的儿女学会自己处理问题,不要插足,更不要事无巨细的想什么事情都要管一管,这样的关爱方式就只会影响子女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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