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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存“三怕”误区 怕超生罚款、怕隐私暴露

发布时间:2017年1月30日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2008年8月12日,记者从福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通过前期人口普查试点,发现许多普查对象存在“怕打扰”、“怕超生罚款”、“怕隐私暴露”的认识误区。会后,市人普办常务副主任林应祥对普查对象存在的“三怕”问题进行了解答。

  误区:怕被打扰,不愿登记

  解释:人口普查意义重大

  林应祥表示,普查对象怕打扰、嫌麻烦的问题在普查试点中确实存在。试点中有相当一部分居民,由于对人口普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人口普查与己无关,不愿让普查员入户登记,怕打扰正常生活。

  林应祥说,这是因为很多人并不了解人口普查的意义,其实人口普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未来生活。因为,凡是涉及人口的政策,没有人口基数是制定不出来的。医疗、住房保障等各种政策的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等都离不开人口普查的数据支持,“比如住房问题,国家要制定住房政策,必须先了解全民的住房情况,多少人达到平均居住面积,多少人还在平均面积以下等”。

  12日的宣传工作会议明确,下一步福州市将持续掀起人口普查的宣传高潮,10月将集中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争取让每个市民都知道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时间和内容,提高市民配合普查登记的自觉性。

  误区:怕超生罚款,不敢登记

  解释:人口普查与之无直接联系

  各级统计部门的前期工作显示,不少普查对象非常关注超生罚款和落户问题。许多人生怕如实登记会受到超生罚款,或影响落户。

林应祥解释,人口普查与超生罚款并没有直接联系,有关部门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政策并不会因人口普查而改变。

  不过,为了鼓励超生人员进行普查登记,有关部门已经联合发文,规定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可按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林应祥表示,为了更好地落实相关政策,有关部门正在协调,尽量让该规定更加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误区:怕隐私暴露,应付登记

  解释:人口普查资料严格保密

  通过前期试点发现,随着社会的发展,普查对象对个人隐私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特别是对收入情况,多处住房情况,离异、再婚及领养子女情况,都视为个人隐私,不愿如实申报。

  林应祥说,《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今年6月1日已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对人口普查的个体资料都要严格保密,不得私自泄露和向有关部门提供。人口普查资料不能作为任何处罚的依据,也不能用于行政管理。而对于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普查机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条例也规定了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这些都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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