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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照样要赡养父母

发布时间:2017年3月6日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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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某社区工作人员,我社区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关某生有两个儿子。多年来,关某一直和小儿子生活在一起,但自2007年起,小儿子夫妇同时下岗,收入锐减,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学,日子过得十分紧张。而关某的大儿子由于做生意,家庭收入颇丰,生活比较富裕。于是,关某的小儿子多次找到大哥要求他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但关某的大儿子却以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为由拒绝履行。请问,赡养老人的义务可以因放弃继承遗产而免除吗如果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儿女是否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李奎解答: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赡养义务作为法定的亲属权利义务不会因放弃继承权而免除。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我国《婚姻》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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