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民政部关于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结婚问题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1日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1989年7月29日 民(1989)婚字39号)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国发[1985]121号)第三十二条,现就外国留学生结婚问题作如下规定:


  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而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规定,且持有所在院校证明的,可予以办理结婚登记。



  今后凡有外国留学生申请登记结婚的,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0521693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