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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卖 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9日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婚前买房婚后卖 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案例】刘先生刚工作就由父母资助,付全款16万买了一套二居室的房子,5年后刘先生恋爱结婚,随着孩子出生,妻子与其商量想将居住的房子卖了换套大的,刘先生同意了。不过,刘先生父母心里犯了嘀咕,原来的房子是刘先生的婚前财产,现在可以卖80万,新房肯定要写儿子和媳妇两个人的名字,万一小两口闹矛盾,这房产就要被分走一半。刘先生父母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财产如何认定?如何保证刘先生的婚前部分财产不被“共享”?


  刘先生将原来的婚前财产出售再买房之后,没有特别约定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刘先生如果不想自己婚前的房产“被共享”,可以与妻子就该处房产变卖款的所有权作出书面约定,也可以通过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方式作出证明;刘先生也可将该处房产的变卖款偿还于父母,再由刘先生的父母将该笔变卖款指明赠与刘先生,或者作为借款借给刘先生夫妇,也可由刘先生的父母直接作为出资者与刘先生夫妇共同购置房产并约定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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