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8日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

  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解释(二)这样的规定,是有道理的。法院不能处理产权不明的财产归属,更不能加以分割。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徐州知名离婚继承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0521693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